研究資助局資助項目(2019-2020):評估式和促進式調解敘事方法對參與者生理及行為反應的差異

首席研究員:呂哲盈博士(法律與商業學系助理教授)

項目年期:24個月

資助額:$868,194

在香港,以調解(mediation)作為解決爭議的方法近年迅速發展。根據《調解條例》(第620章),調解是一項有系統的程序,由一位中立調解員,以促進溝通而非裁判對錯的方式,協助爭議各方解決爭議。香港的調解員在接受培訓時,學的是促進式調解(facilitative mediation)方法和技巧,而非按案情評估理據是否站得住腳的評估式調解(evaluative Mediation)。在實際工作時,他們大都採用「促進式」調解,但有時候也會應用「評估式」。香港政府和調解界目前正考量是否將評估式調解納入調解的規範中,讓調解服務使用者有更多選擇。樹仁大學法律與商業學系助理教授呂哲盈博士接受《樹仁簡訊》訪問時表示,有關促進式調解結合評估式調解的討論,目前較多集中在方法和技巧方面,較少觸及這兩種調解方式在實踐時對爭議各方產生的心理和情緒影響,她希望通過今次研究計劃,結合心理學的研究方法,找出調解各方在面對不同調解方式時的生理反應數據,望能有助於政府和調解界規劃香港調解服務的未來發展。

呂哲盈博士說,研究調解的學者往往把研究範圍局限在法律層面上,如調解的性質、調解原則、調解員的能力評審標準,以及調解結果的滿意度和達成協議的成功率等。香港政府和調解界正探討是否將評估式調解納入調解的規範中,但對於評估式調解實踐對爭議各方的反應,學術界和調解界則未有充分的研究。

呂博士說:「香港調解服務的發展,理應跟它的原意相符,目標一致;故此,我們必須有足夠的研究成果來支持政策決定。」

呂博士的研究設計,並不限於法律範疇,其原創性是結合法律和心理學的理論和研究方法,屬跨學科研究,目的在分辨和找出參與調解會議人士,對於促進式調解的敘述方式和評估式調解的敘述方式,在行為和生理反應上的異同。調查結果將提供以證據為基礎的數據,解釋促進式調解和評估式調解的敘述方式會引起參與調解人士何種不同的反應。

研究的第一階段,是以口語方式編寫促進式調解和評估式調解的敘述模式。呂博士表示,調解中叙述的言辭,將由她個人編寫。

研究的第二階段,是用實驗室方法,測試參與調解人士對兩種敘述方式或言辭的行為和生理反應。測試收集的資料包括參加者的心跳和呼吸等數據,並會利用錄影記錄他們的行為反應,如坐姿、面部表情和面部反應等。

在測試中親自出任調解員

本身是認可調解員的呂哲盈博士,會親自出任調解員。她會透過學系和大學的網絡,招募參與測試的人士;也會邀請學生和其他人士,在測試中扮演爭議的另一方。樓宇單位漏水會是其中一個調解事件。

呂博士會2020年4至6月期間,首先進行試驗測試,藉此找出測試設計和流程的問題,改進後才會正式展開測試,預計進行的測試數目為120次。

呂博士說,今次研究計劃的「副產品」,是以科學根據去證實什麽才是有效的調解方法和策略,相信這一結果不僅對培訓調解員有重要意義,「更重要的是在香港調解服務發展的里程中,提供充分的理論和實證基礎」。

「今次研究還可以提高調解員的意識,讓他們明白到不同的調解技巧和策略會導致不同的行為和生理反應,繼而進一步理解評估式調解是如何影響參與各方達致解決爭議的協議。」呂博士說。

來源:2020年2月號